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华”)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1835;发证日期:2018年9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科锐博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号)的规定,科锐博华2018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预计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