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后,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2、供需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联络协调会议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和制造中的问题。
3、工程文件的交接要有记录,联络协调会议有会议纪要。
4、我方在签订合同后以书面形式提供变压器制造进度表。按照DL/T586-19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导则》的要求,需方可随时进厂监造,供方为监造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5、变压器进行出厂试验前,我方将提前5天以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答复供方是否派人参加。
6、变压器在现场安装完毕后,由我方负责对变压器进行重新喷漆处理(运行单位要求时)。
7、我方提供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电子版给运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