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电气集团自创建37以来,一直秉承“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理念,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为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2012年,被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授予“AAA级”纳税信誉企业,先后被萧山区、杭州市政府授予“诚信纳税企业”、“纳税大户”、杭州市第二批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萧山首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中国电器工业十大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形象。2012年缴纳各种税款共计529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公司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不忘企业的社会责任。从企业领导班子到普通财务办税人员,从企业经营理念到具体财务制度,都至始至终贯穿和体现着良好的诚信纳税意识和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领导班子支持力度大,财务工作积极主动性强。积极适应税制改革,及时掌握新政策,全面贯彻和正确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法,按时、足额地申报、缴纳税款。在历次税务检查中,未出现一起失信记录和有悖于诚信纳税的现象,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发生。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账簿,会计档案保存完整;依法办理并使用税务登记证,自觉接受国税、地税机关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岗位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税收核算,确保及时、完整、准确进行税费核算;注意加强对各个环节尤其是基础工作的管理,确保在办理业务时取得正规票据和依法使用票据;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发挥税务防伪系统职能,从无违反税收法律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偷逃税行为。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使国家税收政策在公司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做到了税款申报率100%,应纳税款入库率100%。公司领导和财会负责人还主动与税务人员沟通,共同探讨企业遇到的涉税问题。近年来,公司多次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所得税和新税法的专项培训,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税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职工的收入已经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公司及时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活动,让职工明白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多年的努力宣传引导,目前已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