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下午14:30,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56,16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56,031,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1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旭日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最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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