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财司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宗旨, 2013年,通过完善存款、贷款、票据、担保等多种服务方案,全年共为集团成员企业减少利息支出11972万元,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力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让企业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是在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允许范围内,完善了《贷款利率浮动差别化服务方案》,对集团及所属23家成员企业的自营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30%,多数企业执行4.2%的利率标准,全年为成员企业节约贷款利息支出;二是从2013年9月开始,对部分成员企业的定期存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为成员企业增加利息收入;三是扩大商业票据(含电票)、保函签发的额度与范围,降低或免除相应的保证金,进一步减少成员企业的保证金费用和利息支出,四是电票承兑及保函,间接为企业减少利息支出。
2014年,西电财司将继续坚持“服务、规范、发展,安全、流动、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集团成员企业的金融需求,赢得成员企业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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