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党中央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后的第一个五年,能源发展形势环境面临全新变化。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作为“十四五”能源、能源科技规划工作组牵头单位,全过程参与了一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恰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建院70周年,特别开辟专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深度解读《“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以飨读者,敬请关注。
我国能源区域布局的变与不变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全国86%以上的煤炭资源集中在山西、内蒙古、新疆、陕西等北部地区,82%以上的水能资源集中在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等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能源资源比较匮乏。改革开放以来,为保障东中部地区用能需求,推动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国建成了一批“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北煤南运”等重大工程。
未来一段时间
东中部地区能源需求还将保持增长
但本地分布式新能源和沿海核电、海上风电能否满足能源消费增量需求?
我国能源格局将发生哪些变化?
能源发展布局又将如何优化调整?
01 胡焕庸线难以逾越的分界线
“十四五”能源生产消费格局变化不大。从黑龙江省黑河市到云南省腾冲市的“胡焕庸线”是我国人口、经济与自然资源分布的地理分界线,线东侧约36%的国土面积分布着约94%的人口,线西侧占国土面积的64%却仅有6%的人口。根据各省区能源资源和消费的特点,我们可以绘制一条与胡焕庸线大体吻合的能源分界线,清晰地展现出我国能源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分界线西侧11省区能源资源量占全国的六分之五左右,能源生产量约占四分之三,而能源消费量不足30%;分界线东侧20省区(暂未统计港澳台,下同)能源资源量仅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左右,能源生产量约占四分之一,而能源消费量超过70%。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能源资源量仅占全国的5%,而能源消费量超过三分之一。能源消费方面。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对能源资源的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东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能源消费基数大,随着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和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仍将是全国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地区,增量预计超过全国增量的7成。西部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加快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步伐,能源消费增速将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生产方面。我国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将不断提高。西部地区是能源生产重心,“十四五”时期能源生产增量将占全国的70%左右,其中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新集中,油气生产增量的80%左右将在西部地区,全国9大清洁能源基地中有7个在西部。东中部地区充分发掘自身能源资源潜力,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建成一批海上风电基地,另外还有分布式光伏、陆上分散式风电等,但煤炭生产能力有所下降,能源生产总量的增量仍然仅占全国的30%左右。“十四五”能源跨省区调运规模继续扩大。总体来看,从充分利用本地能源资源和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的角度考虑,应优先开发利用东中部本地非化石能源,但仅依靠本地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和沿海核电、海上风电,难以满足东中部地区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十四五”时期,东中部地区能源生产增量仅占能源消费增量的6成左右,供需缺口还将继续扩大。能源跨省区调运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十四五”时期,东中部地区能源净调入量将增加1.2亿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方面,“十四五”时期东中部地区还需增加接受外来电量5000亿~6000亿千瓦时,“西电东送”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建设一批特高压输电通道。煤炭方面,虽然东中部地区煤炭消费稳中有降,但煤炭产量也在持续下降,预计北煤南运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油气方面,东中部地区油气消费增量可主要依靠海上进口满足。
02 悄然之变不一样的能源结构
西部能源生产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我国西部地区能源开发的定位最早是煤炭煤电基地。“十五”时期,国家提出在陕西、内蒙古、宁夏、贵州、云南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实现“三西”地区火电向东部送电。“十一五”时期,国家提出了7个煤炭生产及煤电一体化基地,将基地范围拓展至新疆和甘肃。“十二五”时期,国家提出推进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重点建设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和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其中10个煤炭基地和全部煤电基地都在西部地区。“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更加注重能源结构调整,西部地区能源开发的定位调整为综合能源基地。国家提出优化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5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工程建设运行,西部能源开发由以化石能源为主逐步向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并重转型。“十四五”时期,国家提出在西部地区建设7个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西部地区地域广阔的优势,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预计“十四五”时期,西部地区煤炭生产量占能源生产总量的比重将明显下降,可再生能源生产占比将提高6个百分点以上。西部能源送出中电能输送占比提升。由于西部地区能源生产结构偏重,西部能源送出一直以煤炭送出为主。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电能仅占西部能源送出的18%。“十四五”时期,随着能源跨省区调运规模持续增大和新能源发电大规模发展,西部能源送出的结构也将发生变化,其中电能占比将显著提升,预计将达到25%。分品种来看,煤炭方面,“十四五”时期东中部地区煤炭产量将有所下降,随着散煤治理成效显著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东中部地区煤炭消费也将下降,总体来看煤炭跨省区调运规模相对稳定。油气方面,西部地区原油生产增加基本可满足本地消费增长,但不具备大量增加外送的能力,天然气“川气东送”规模将有一定增加。电力方面,“西电东送”规模继续扩大,存量输电通道提升输电能力4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开工建设跨省区输电通道6000万千瓦以上,预计西部能源送出中电能占比将提升约7个百分点。电能跨省区输送中清洁电能占比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国“西电东送”北、中、南三大通道总规模达到2.7亿千瓦左右。北通道主要以西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火电和新能源向华北地区送电,火电规模占比超过85%。中通道主要以三峡、川渝水电和北方火电、新能源向华中和华东地区送电,火电规模占比约50%。南通道主要以西南水电、火电和三峡向两广地区送电,火电规模占比不足30%。“十四五”时期,为满足东中部地区电力需求,全国“西电东送”规模将持续增长,但火电规模的占比将下降。存量通道方面,“十四五”时期,将充分发挥西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存量火电送出机组调节能力和新建储能设施调节能力,按照风光火储多能互补开发方式,提高存量通道的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西南水电基地应优化大型水电开发布局,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实现更多清洁电能送出。新增通道方面,“十四五”时期将有序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新建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优先规划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更高的通道。总体来看,电能跨省区输送中清洁电能占比将明显提升。
03 协调发展各区域找准新定位
西部坚持生态优先,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基地。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优势明显,无论是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还是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都非常丰富。“十四五”时期,西部地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煤炭产能结构,适度发展一些开采条件好、安全系数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同时把发展重点转移到清洁能源产业上来。今后,西部地区应坚持生态优先,充分发挥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为东中部提供能源安全保障。守着“无限风光”资源,西部地区能源转型的步伐应该更快一些,而不是继续走传统能源加工转化的老路。西部地区应充分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加快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步伐,支持利用清洁能源、符合环保和能效等标准要求的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同时也要坚决遏制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用于盲目发展“两高”项目。东中部开源与节流并举,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东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能源消费总量大,大部分能源需求依靠西部调入或者国外进口满足。“十四五”时期,东中部地区应全力做好清洁能源供应“开源”,尽最大可能多元化获取清洁能源。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本地非化石能源,把沿海核电、海上风电作为能源保供和低碳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同时加快发展本地分布式新能源,实现能源“从远方来”和“从身边来”并重;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输电通道、绿电交易等多种形式,更多消纳外来清洁电力。同时也要做好能源消费“节流”,加强节能提效,充分发挥创新优势明显的长处,停止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更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