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与阶梯电价制度相仿,居民气价和水价也将逐步推行阶梯价格制度。全国部分地区已经在开始试点,相关部门将根据试点的情况,适时在全国铺开阶梯气价和水价政策。
河南省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全面实施阶梯水电气价格的省份。“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明晰的,主要是为了促进居民形成节约能源的意识。”河南发改委价格处处长王彦章对本报记者说,除郑州外,河南全省的阶梯水价从2004年就开始实施,阶梯气价从2011年就开始实施。
据王彦章介绍,由于河南省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在冬季使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壁挂炉取暖,导致居民在高峰期做饭用气不足,为了遏制天然气壁挂炉用户的迅猛发展,所以在河南率先推出了阶梯气价:第一档是每户每月50立方米,50立方米以上即为第二档。
郑州华润燃气公司统计数据显示,郑州的居民第二阶梯所用气量占全部用气量的5%,占居民用气量的10%。实施阶梯价格后,郑州冬夏季峰谷用气量之比由接近4∶1,降为3∶1。“阶梯气价可以使管网运营更平稳,几乎也没收到居民的反对意见,这是很好的方向。”该公司负责人说。
与河南情况不同,江苏的阶梯气价和阶梯水价制度尚未在全省全面实施,只是在部分地市开展了试点,而且各地市每一档阶梯的标准和价格水平也不相同。
江苏省物价局工业与价格管理处处长武春对本报记者说,江苏各地市的气候和居民生活方式不同,因此各地制定的阶梯气价标准也不同,比如苏北地区的徐州等地冬天 更冷,所以第一阶梯的用气量就多点。江苏各地市一般也都是分两个阶梯,每户每月50立方米为第一阶梯, 50立方米以上为第二阶梯,也有个别地区是三个阶梯。
另据武春介绍,江苏省的阶梯水价政策最早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各地市根据水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制定了不同的阶梯水价,一般分成三个阶梯。近几年来试点进行得比较顺利。
“阶梯定价是资源产品价格合理化的一种方法,既保证了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也体现了节能和反映成本的诉求。”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尽管河南和江苏对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的试点比较顺利,但如果要进一步推广阶梯制度,仍然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
在上海,入户抄表是一件相对比较困难的事情,当地居民的电表和水表绝大多数在家门外,而燃气表则绝大多数在居民家中,如果实施阶梯气价,入户抄表或者改装燃气表就成为了燃气公司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上海市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上海居民的燃气表99%都在室内,如果要实行阶梯气价,燃气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来改造硬件和软件。而且如果将燃气表搬到户外,从技术上来讲也有很大的困难。
市场化方向更清晰
对居民来说,主要的改革思路是以阶梯价格制度促进居民节约能源,而对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改革则是让资源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用价格杠杆来激励企业节能环保。
近日,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化解产能过剩的意见。有权威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说,未来国家发改委可能将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实行差别定价;与此同时,不管什么行业,只要是能耗超标的企业,都要实行差别定价。总的来说就是用价格杠杆来刺激企业节能环保。
“促进节能减排主要靠经济手段,而价格机制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次实践。将来政府将制定推进阶梯气价和阶梯水 价指导意见。”该人士说,“同时,还将出台相关监管措施使定价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并且做好体制、机制的配套改革,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价格相对稳定,不会 是简单地把价格推向市场。”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政府和企业界人士皆认为,对资源产品来说,能够市场化的产品让其市场化是未来必然的趋势,但对于一些不能完全市场化的产品,应该设定一些制度来平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并且做好相应的监管。
上海市价格协会会长沈念东称,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信息公开和对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而对于一些不能完全市场化的产品,比如水、气等通过管网输送的,不能完全放开,具有一定的垄断特性,就只需要在输配环节进行市场化,而且要进行成本公开和信息公开。
周大地表示,阶梯定价制度让价格变动更加灵活,也更好地反映了成本和供需的情况,理想的市场化就是要让价格可以灵活调节。不过,对于水和气这种具有公益性的 产品,不应该过分频繁地变动价格,在一定的市场化的基础上,还应该制定公开、透明的价格制度,也就是说,从过去完全的政府监管变为有规则的、兼具市场化的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