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统计消息,截至2012年底全国还有273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偏远地区。2013年,中国国家能源局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年共为150万无电人口通电,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日,为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光伏独立供电建设任务,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电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到2015年底,全国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必须得到全部解决,其中电网延伸解决154万人用电,光伏独立供电解决119万人用电,项目合计583个,总投资294亿元。
为了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所需的投资,能源局提出筹措建设保障资金。对纳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工程,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对纳入“金太阳工程”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以援建方式出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建成后,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安排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对运行维护和更换蓄电池等费用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和各项工作要求,2013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三峡、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以及中兴能源公司开展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实施电网延伸和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其中电网延伸工程完成投资45.9亿元,含中央资金24亿元,解决了4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完成投资33亿元,含中央资金22.5亿元,解决了102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通过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2013年全年共为约150万无电人口通电,全国无电人口数量减少到123万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