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建议国家尽快启动电力体制改革,切实推动云南作为改革试点省,希望国家支持云南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
谈资源
电网企业垄断无法形成竞争
李江指出,当前的电力体制已经不适应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比如在电力的供销和电网建设方面,电网企业目前处于统购统销的垄断地位,具有电力经营绝对的话语权,发电企业、地方政府的话语权十分有限,电网的建设也处于垄断阶段,电网企业需要独自承担庞大的电网建设经费,无论是电力供销和电网建设,都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又比如在利益分配方面,地方政府在水电开发当中承担了移民搬迁安置、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库区发展等繁重的任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权责相匹配的利益分享机制。去年云南的电力装机已经达到了6328万千瓦,累计发电2148亿度。能源工业行业完成增加值730亿元,产生税收收入约136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接近60亿,这与地方政府与群众的努力和付出还不大协调。
目前云南省正在根据国务院支持桥头堡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要求,正在深入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希望国家支持云南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在大用户购电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全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探索路子,提供借鉴。
适当提高资源有偿使用标准
李江认为,把完善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分配制度作为财税改革的重点任务,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云南的情况来看,当前资源开发散、小、乱这些特点仍十分明显,既浪费了资源,又制约了经济转型的发展。
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加快构建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补偿成本的各类资源价格的形成机制,促进资源集约式的开发和企业的转型发展。
建议国家加快深化资源税的改革,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适当提高资源有偿使用的标准,尽快批准云南省对煤炭实行重价计征的改革试点,尽快研究铜、铁、锡等所有矿产品重价计征的改革方案,逐步实现对所有资源产品实行重价计征。
按照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两个诚信的原则,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利益分配制度改革,适当调整资源收益的分配关系,确保当地群众共享资源开发的成果。比如在大中型水电开发中,推行水资源及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收益重点用于资源开发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安抚移民后续的一些扶持,使资源开发的收益更多地惠及当地群众。
谈生态
应提高禁止开发区群众补偿
“由于云南是一个欠发达的省份,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加快发展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更需要国家给予支持。”李江表示,云南禁止开发区达70个县,限制开发区达18个县,和这样一个繁重的任务相比,补助的力度还不够。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完善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针对区内群众的直接生态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确保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造成的利益损失能够得到补偿。
李江还建议加快环保市场的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要严管、严惩,更要重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和市场的手段,调动各类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
希望云南成为生态建设示范省
李江说,近年来,云南在加快碳排放权的交易方面进行了探索和试点。目前,云南省的森林覆盖率达54.64%,全省森林年均进行和减少的碳排放已达60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三,对维护长江、珠江、澜沧江等大江大河流域的生态平衡、改善气候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江建议国家加快总结广东、重庆、江西、云南等省区碳排放权交易的经验,科学核定各省市每年碳排放的总量,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省为单位的碳排放权的交易制度,并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依靠市场的手段来控制碳的排放量,加大产业的机构调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
李江建议将云南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她说,多年来,云南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生态。“十二五”前三年,我省仅投入滇池等九湖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就达244.6亿元,平均每年80多亿元。去年,省委、省政府又研究出台了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决定,云南已具备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良好条件,希望国家能够将云南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省份,在水环境的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云南支持,使得云南更好发挥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