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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力挺“煤改气”和“特高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6  来源:中证网  浏览次数: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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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能源局力挺“煤改气”和“特高压”
  5日,国家能源局宣布了与北京、天津、河北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分别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下称“《协议》”)的消息。要求在确保民生用气的前提下推动“煤改气”工程量气而行、有序实施。

  根据《协议》,京津冀三省(市)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签订1个月内,地方政府将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积极落实气源,严格执行天然气购销合同,保障天然气供应。

  安迅思息旺能源天然气行业分析师陈芸颖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起,各地陆续出台相关细则,提出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 “煤改气”进程。在整改过程中,由于气源紧张、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成为制约 “煤改气”发展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煤改气”的未来发展仍将取决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情况。

  尽管国家在大力推进通过“煤改气”防治大气污染,但保证民生供应仍是基础。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是确保“煤改气”后的天然气供应的有效保障。

  一般而言,天然气需求存在明显的淡旺季特征。从目前的供应来看,冬季需求旺季时,天然气仍可能出现供需不匹配的情况。

  不过,从今年的情况来看,中亚C线在6月实现了部分投产,预计将在2015年实现全面投产,中石化青岛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计划9月迎来首船LNG。在一定程度上,能对冬季供应有所补充。

  尽管从去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文鼓励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加快开发。就目前而言,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尚处于进行中,部分项目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煤制气、页岩气、煤层气的开发仍存在各自的难题,距离成为有效补充仍有较大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一天,国家能源局才刚宣布与两大电网公司签署《大气污染防治外输点通道建设任务书》。(下称“《任务书》”),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内蒙古锡盟经北京、天津至山东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等12条大气污染防治外输电通道建设,标志着包括4交4直8条特高压线路在内的输电工程成批获得开展前期工作的“小路条”。此外还明确了上述线路须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投产。

  能源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加快推进“煤改气”和特高压,已被国家能源局视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尤其是特高压输电工程集中获批将带动2000多亿元的投资,将给相关电力设备企业带来直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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