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份电力交易在我国的电力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了华中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中,电网企业安排的部分跨区电能交易计划与实际供需存在偏差,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对此,能源局提出了改变跨区交易计划形成方式、加强跨省区电能交易会商及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等措施。
“刚性计划”浪费资源
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4月,国家能源局驻点华中区域开展了电力交易专项监管工作。在此次调研中,发现华中电网覆盖区域内,电网企业安排的部分跨区电能交易计划与实际供需存在偏差,资源配置不合理。
据悉,国网公司每年初制定并向下属区域、省级公司下达年度跨区电能交易指导计划,要求纳入各省市电力电量平衡安排,并由各省电网企业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售电合同,这种指导性计划实质上变成了“刚性计划”。
而这种“刚性计划”往往与实际需求并不相符。据调查,2013年1至4月,华中区域电力总体富余,供大于求,但国网公司还分别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华北送华中最大电力270万千瓦、电量63.4亿千瓦时,西北送华中最大电力111万千瓦,电量22.5亿千瓦时。
这种现象同时也存在于河南地区,2013年,河南省电力供需平衡有余,电煤供过于求,但除丰水期外,河南仍按年初计划安排购入同为煤炭产地的西北电14.81亿千瓦时和山西电8.22亿千瓦时。
由于年初预测的电力供需形势很难与实际情况一致,因此,如果按照年初的计划来进行省际间的电力交易,就造成了资源浪费。
能源局认为,2013年部分月份受电省份不需要年初计划确定的外来跨区电量,但部分跨区分月交易计划仍必须执行,不利于华中区域内电力资源就近平衡,造成华中区域受电省份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数下降,资源配置不合理。
电力交易以需求为导向
在整个华中电网内部,除了计划和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外,还存在诸多不利于电力市场发展的因素。
电能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省份间水火互补、丰枯互济特征明显。
由于水电比重大,全区域电力供应存在季节性过剩与不足的矛盾,汛期水电需要大规模外送,枯期需要一定区外电力补充,资源优化配置潜力很大。
“十二五”以来,华中电网电量供应充足有余,除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部分电力大负荷时段外,其他时段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并有一定富余。
能源局在此次调查中还发现,在跨省区电能交易过程中,还存在输电费收取未考虑反向交易对输电费用和网损的抵减作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同时,省间输电通道建设滞后,也限制了跨省区的电能交易。
针对这些问题,能源局决定改变跨区交易计划形成方式,加强跨省区电能交易会商,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任何企业不得下达刚性计划,电力资源应尽量就地平衡,严禁与一次资源反向流动的交易。
此外,将完善和规范跨省区电能交易价格机制,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机制。年度跨区交易以意向性协议为主,将国家定向送电、跨区年度计划、省间交易由区域平台月前统筹考虑,由月度区域平台生成物理合同,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量。
在调配跨省区电力市场方面,能源局将在华中地区加强省间输电通道建设,促进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保障各省市电力供应,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