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规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本指南,做好本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
联系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方 竹 010-68555044 68555019(传真)
13810009802 fangzhu_nea@163.com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