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意见》提出,将配电网发展纳入城乡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以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优化需求侧管理,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以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智能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示范。
《意见》要求,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坚决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在科学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结合已有规划和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抓好项目落实,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强化监督指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