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十二五”节能工作进度要求相比较,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陕西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2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
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能耗增速控制目标相比较,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2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天津、江苏、云南、青海等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等1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与1-7月相比,江苏和青海两省由一级预警下降为二级预警。
近日,国家发布了各地区2014年1-8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各地“十二五”年均节能任务,1-8月,福建、海南、陕西、青海、新疆等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宁夏预警等级为二级,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2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与上半年相比,陕西由二级预警上升为一级预警,宁夏由一级预警下降为二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