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开始,中国终于要推出独立的输配电价了。在此之前,中国的电力改革推进了12年,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方法。
输配电价的确定关系重大,难度也极大,原因在于核定电网的输配成本非常困难,特别是在需要核定成本的对象是一个总资产2.57万亿元、投资跨越金融、制造、矿业、地产等多个领域的超级电网——国网的情况下。
“目前的输配电价只是购销差价,并不是按照输配电成本核算出来的。”电力行业多位资深人士如此评价
作为电价制定的权威部门,发改委在2007年、2008两年公布了前一年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输配电价只是前一年实际的购销差价。
按照2007年公布的输配电价,最高的几个省分别是:海南0.215元/千瓦时,新疆和上海均为0.196元/千瓦时,广东0.18元/千瓦时,重庆0.173元/千瓦时,江苏和黑龙江0.16元/千瓦时,京津唐0.1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在0.1元以下的是河北、山东、河南、贵州、内蒙西,最低的河南为0.082元/千瓦时。
各省差异极大,30个省份的平均价格大约是0.13元/千瓦时,2008年的平均价则为0.14元/千瓦时,2011年为0.12元/千瓦时。业内人士称,中国的输配电价一般占销售电价的25%左右。
输配电价和地域有关,还和电压等级有关,一般分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四个等级。目前发改委还核定跨省区的电价,包括点对网、网对网两类。此前电监会曾建议尽快制定分等级的输配电价,并对大型跨区域线路单独核算。
因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根据电网的实际成本确定输配电价对于建立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至关重要。只有明确输配电价,消费者与发电厂商之间才能直接交易或通过其它中间商进行电力交易——只须根据输配电价另交一笔过网费即可。
但目前的输配电成本到底是多少?有无虚增?电网公司在输配电中是否赚钱?没人能说得清,因为没有人能真正搞清电网公司的成本包括什么,是否把不应该纳入的成本也摊进去了,这直接涉及到电网公司的资产界定、投资效率、折旧率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财务数据以电网公司上报为主,近年来电监会在抽查中发现不少问题,却难以对庞杂的电网投资进行彻底清查。
不过,亦有专业人士称,只要摸清几个供电局就能把成本结构查清楚,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难。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已把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实施方案确定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次,输配电价能厘清吗?
“其他费用”占比高
目前,国家电网的输配电成本以自己上报为主。比如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每月披露的河南省电力公司的数据(包括输配电成本)就是河南电力自己报送的。尽管发改委价格司有电力处和成本核算处,但人力物力有限,且业内人士认为受电网公司影响很大,最近两个月价格司被调查的官员就主要负责管理电价和药价。
2005年3月发改委颁布的《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514号)规定得很清楚,电价改革初期,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扣除平均购电价和输配电损耗后确定,逐步向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过渡。
在成本加收益管理方式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业务总体收入进行监管,并以核定的准许收入为基础制定各类输、配电价(编者注:这里说的是输、配电价,意味着分开核算)。共用网络服务和专项服务的准许收入应分别核定,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那么,如何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就很关键。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构成。其中,折旧费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资产中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定价折旧率为基础,运行维护费用原则上以电网经营企业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核定。
以2012年华东电网的输配电价为例,能源局华东电监办发布的2012报告显示,输配电成本(含财务费用、农网维护费)为1811亿元,同比增加33%;单位输配电成本159.97元/千千瓦时。
在1811亿元的成本构成中,31.83%是折旧,其他费用占29.19%,职工薪酬占12.21%,材料费占7.94%,修理费占8.71%,财务费用占4.07%,委托运行维护费占3.47%,输电费占2.58%。
输配电成本上涨的原因,一是浙江61家趸售县公司上划,增加成本188亿元,其次是农网维护费并入。增长最大的是“其他费用”,增长229.57亿元,占输配电成本总增加额的50%。
在东北电网2012年的输配电成本中,上述“其他成本”的占比也达到26%。但其他成本到底包括什么各地并未详细披露。
2012年5月,电监会调查了10省市的输配电价,并发布了《10省(市、区)电网公司2011年输配电成本监管报告》。10个省的输配电总成本2153亿元,折旧、其他费用、工资这三项分别占总成本的37.99%、28.81%、19.57%。
“国网内部的成本核算已经到了五级科目,但上报电监会的主要是上述一级科目,详细情况我们可以去了解,但人力和时间不够。”一位基层电监局的人士称。
“其他费用到底包括什么?如果这块能降低,输配电成本就能下来。”一位业内人士称。
从电监会2012年的调查来看,“其它费用”的构成极其庞杂。2010年北京市电力公司将“延庆生态智能发配用一体化示范启动资金、延庆生态智能发配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技术咨询费、新能源发电示范项目启动资金、延庆供电公司智能生态果园越冬管理费、延庆供电公司智能生态果园临时电源”这五项本应作为工程项目支出的0.62亿元也纳入“输配电成本-其它”科目。
2011年北京市电力公司将“张山营生态园项目赔偿款、评估新能源示范项目土地及地上物赔偿款”等七项共3.62亿元工程项目支出也纳入上述科目。
电监会的调查显示,除上述“输配电成本支出范围、费用分摊不规范”之外,还发现其他问题,比如将资本性支出直接作为费用性支出,未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发放职工工资。
2011年,山西省电力公司工资总额33.98亿元,在编3.0675万人,人均年工资11.07万元,而在编人员中有445人的工资由所在的多经企业、集团企业发放,其在省公司的工资总额指标被分解到其他在编人员,致使其他在编人员人均年工资提高到11.24万元。辽宁2011年也有类似问题,人均年工资从10.17万提高到10.46万元。
原标题:电改十二年为何理不清输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