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身份用家谱中名字“敛财”
收到的钱越来越多,陈文辉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可谓绞尽脑汁。
办案检察官介绍,陈文辉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名字——陈有福,这是陈文辉家谱中的名字,专门用来“敛财”。
对于收受的大额款项,陈文辉就会把以“陈有福”开户的账号告诉行贿人,让其直接转款;对于收受零星送的现金,就先放在家中保险柜中,等积到一定数量再存到“陈有福”的账户上。为了不让人看见,做贼心虚的陈文辉特意开车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分宜县去存款。
2009年底,一个行贿人要送给陈文辉80万元,陈文辉就随手把身上带的邮政储蓄银行卡给他,行贿人遂把80万元转给了陈文辉。陈文辉担心将来被查,便把行贿人送的80万元退了回去。之后,陈文辉当面对行贿人说:“因为你是直接将钱打到我的账上,要将这个钱换一个账号”。随后,陈文辉叫行贿人把钱打到“陈有福”的银行卡中。
此外,为逃避追查,也为了避嫌,陈文辉还先后借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开设银行卡,由其自己管理,有时收钱时,陈文辉会先叫行贿人把钱打到这些卡上,然后其再把钱转到“陈有福”的银行卡中。
家属入股全家赚得盆满钵满
有了众多包工头巴结示好,陈文辉的“身价”倍增,原来租房的他,在新余市区知名楼盘拥有8处房产。
陈文辉在任职期间,一些做工程的老板为了拉拢他,都争着要其入股。每次陈文辉都会很“谨慎”,以其妻子儿子甚至亲戚的名义入股,名为投资,实为受贿,包赚不赔。对于赚钱的项目,陈文辉可不会坐等老板们上门,而是主动提出入股。
2011年,曾经向陈送过礼的姚老板,开发了一个楼盘,陈文辉得知后想入股。为了避嫌,他便以其妻子的名义投了300万元给姚老板,并签订协议,要其按照500万元分红,相当于要其送200万元干股。姚老板碍于工程在陈手上,便同意了他的方案。经对该开发项目进行鉴定,每1万元的收益为0.45万元,陈文辉实际在该项目中变相接受姚老板贿赂款90万元。
有了众多包工头巴结示好,陈文辉的“身价”倍增,原来租房的他,在新余市区知名楼盘拥有8处房产;其妻开设的酒店每天高朋满座,其儿子也成了一家房地产公司股东;小女儿接受资助,赴美国留学。
故意刁难送与不送两重天
在陈文辉手下做工程的人都知道,送与不送,结果是截然不同的。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陈文辉手下做工程的人都知道,送与不送,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不送钱给陈文辉,他就会故意刁难,而对送钱给他的老板,则是百般关照。
包工头马老板逢年过节期间都会送陈文辉两三千元,但陈文辉却传出风声说其做人很小气,并在支付工程款以及工程质量把关方面处处找茬,为难该老板。无奈,马老板为了得到陈的关照,自2010年2月13日起,先后四次转款215万元到陈文辉指定的账户。
“付出就有回报”,在陈文辉的关照下,马老板在江西高科总共做到了标的约1亿元的工程。
不仅对毫无关系的人,对于和自己的主管领导有亲戚关系的老板,陈文辉也不“放过”。包工头林老板因与陈文辉的主管领导有亲属关系,以为陈文辉不敢收他的礼。谁知工程做完后结算时,陈文辉以各种理由故意不给其结算。林老板赶紧包了个红包送给陈文辉。果然,第二天,陈文辉便主动打电话说帮他处理好了。
据知情人讲述,有2个项目总造价差不多,预算都是460多万元,其中一个老板没有送礼,决算时候超出了80万元;而另一个老板送了钱,最后是以900多万元决算,超出预算500多万元。为了糊弄上级签字,陈文辉要该老板将这500万元分成3个报表,蒙混过关。
纸终究包不住火。近日,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对陈文辉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