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
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授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科技
[2012]121号),为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遵循统筹规划、合理
布局、择优选用、重点支持的原则正设立一批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评定中心(以下简称“评
定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年12月22日通过了“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
现场专家评审会议(具体请参见公司2013-050号公告)。2014年9月27日,公司收到苏
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能源[2014]38号《关于转下达<国家能源局关于增补苏州
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
中心成员单位的批复>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同意增补本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开关设备
评定中心”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成员单位(具体请参见公司2014-038号公告),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成员单位。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
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授牌。
根据试行的《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评定中心管理办法》,公司可以承担相关专业领域
的国家能源技术装备产品评定任务;承担能源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任务,以及受指派
开展相关专项调查工作;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测试技术和方法,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制修订和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以及承担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委
托的其他任务。“评定中心”资质有效期为3年,每3年复评一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