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在深圳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深圳的电改试点,标志着中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必将启动中国输配电价改革,拉开新一轮电力改革的大幕。
搬开电改“拦路虎”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
为了落实这五大目标,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19号文,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电改。尽管改革逻辑已非常清晰,但进程极其缓慢。12年后的今天,电改顶层设计的上述目标依旧未能如愿实现,输配环节和销售的垄断力量反倒更加坚固和强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主辅分离仍不彻底,输配分开尚无时间表,竞价上网以及电价市场化还是遥遥无期,用电价格犹如芝麻开花。电力行业专家普遍认为,电网公司坐吃价差的盈利模式已经成为深化电力改革的拦路虎。
垄断导致种种怪象
电网公司一家垄断,导致种种怪象:即使是发电厂,用电也必须先将发出的电低价上网,再以高价从网上采购电力使用;即使企业有自备发电厂,用不完的电也绝不能由企业自行销售,只能低价卖给电网公司;即使内蒙古有近三分之一的风力发电产能“过剩”,可宁愿让其浪费掉也不能上网,更不许自建电网配售,严重打击社会资本投资风电的积极性;即使国家鼓励光伏发电,并提供了大量发电补贴,电网公司也能通过“暴力”定价轻松分食这些补贴。
在沿海,以广东为例,工业用电价为每千瓦时0.944元,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02元,电网公司毛收入率竟高达46.82%,远高于国际电网公司平均28%的水平。在内陆,以宁夏为例,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国家电价补贴为每千瓦时0.359元,居民电价每千瓦时0.448元,但分布式光伏发电卖给电网公司,上网电价只有每千瓦时0.236元,电网公司毛收入率高达47.32%。而宁夏一般工商业用电价为每千瓦时0.744元,电网公司毛收入率竟高达68.28%,不仅是国际平均水平的一倍以上,而且高于煤炭铁路运输和天然气管道运输的毛收入率。理应直接奖励给光伏发电企业的补贴,却让电网公司通过定价权和讨价权从中谋得了无风险的利润大头。
价差获利高于“三桶油”!
电网公司不仅获得了(自定价)丰厚存量利润,而且获得了(发改委定价)超额增量利润。在国家发改委上调电价时,如2011年11月30日调价时就将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分别上调了每千瓦时3分和2.5分,电网公司坐地就可轻松获得高达20%的利润增量。
这种买卖电力的价差暴利,早已远远大于国内银行企业坐吃高额存贷差的利润,更远高于人们普遍认为三桶油所能获得的垄断“暴利”。
中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工业制造业用电量占全国总用电量的80%。电网公司如此高的毛收入率已经真真切切地打击到了中国制造业,同时造成煤炭与发电企业因价格产生矛盾,倒逼煤电联营将煤炭资源资产租金在两类企业内部进行产业内的价格转移,分食本属全民所有的资产。更为重要的是,高于居民用电价格近1倍的工业用电价格,事实上是通过工业产品将高电价转嫁给了国民。从某种意义上讲,电网公司是在对全体国民隐形“征税”,滋养着电网这个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供养着中国实体企业中最牛的打工皇帝——年收入10万人民币的抄表工。
媒体点评:它山之石,或可攻玉
要想解决中国的电改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由于电力是现代工业和社会文明的动力,所以,世界各国的电改都是顶层设计。只有电网高效、安全、成本透明和非暴利,才能保证上下游的发电、配售电的价格信号不被屏蔽,才能让上下游各类型电力企业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和风险规避。
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就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