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被称为新电改方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近日正式下发,围绕中国电改“下一步”的话题也越来越多:此轮电改力度如何?可能将面临哪些挑战?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电力市场情况如何?
4月2日,彭博行业研究亚太区公用事业高级分析师岳启尧与记者分享了他的观点和看法。
记者:有人认为中国此轮电改力度不大,您怎么看?
岳启尧:在我看来,与其说“9号文”是新电改方案,不如说更像“任务宣言”,中国政府正式向整个电力行业发出信号:我们很认真地要做市场化!
当然,现在探讨力度和规模不太实际,起码短期内看不太出来,可变因素太多。不过,中国的能源决策者对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研究得很细致、了解得很透彻,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更多的细节,但是毫无疑问,中国的电力市场正在向着更加市场化迈进。
从1994年出台电力法,到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直至2002年厂网分开,中国是亦步亦趋、有节奏地进行改革。不难看出,中国政府对电改有决心,这不仅仅是为了拉低电价,更重要的是希望将整个行业的效率带动起来。
我要强调,从国际整体水平来看,中国的厂网分开是很成功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靠一份文件就可以成功,后续需要出台很多的配套文件支持每一个重要环节,更需要有力度的执行。我们预计未来2至3年,在关键领域会有重要进展。
比如,独立的调度中心在市场化的电力市场中作用非常重要,这个机构必须独立,这也是市场化的前提之一。在国外,调度中心基本都是独立的机构,就连在电改相对落后的日本都已经设立独立调度中心。再比如,需要引入必要的金融工具,包括保险、其他套期保值的工具等来有效管理电力市场的风险。
记者:“9号文”出台之后,您觉得中国电改的下一步是什么?
岳启尧:“9号文”中明确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重要性,在我看来,输配电价就是电改的起步点,至于下一步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宽泛,但如果我是中国电改问题的决策人之一,我会强烈推动建立独立且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制定清晰和详细的电力交易规则以及配套法规条款。
我认为,即便追求全面市场化,政府主导角色仍然是首位,独立输配电或电力调配机构很重要,清晰明确的法律法规很必要,这个机构需要有权力独立地执行监管规定,不能受制于任何利益团体,也不应该与市场参与者产生利益交集。
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例,这些国家的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很独立,权力甚至超越政府,而且管理法规比中国复杂和详细得多。还可以参考一下新加坡的能源市场管理局(EMA),该机构评估、指导和监管任务也做得不错。
目前,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已经完全实现电力市场化,但民用电、农业、小企业用电电价仍然受相关机构管制,这就是我刚刚强调的监管力度问题。不过,与中国不同,由于能效、节能措施以及分布式能源非常成功,澳大利亚的“下一步”是解决电力需求负增长问题。
记者:中国实施电改未来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岳启尧:最大的挑战应该是“谁来监管”,发改委还是其他机构,这个角色必须尽快确定。这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参与力度。以菲律宾为例,该国曾经实施竞价上网,由于供电量跟不上电力需求增速,导致电价猛增,引起电力用户强烈不满,该国最终不得不暂停这一市场化举措。这就是监管角色不明、力度不够所致。
其二,设计适合中国市场的电力交易规则。不过,这个很复杂,需要参考国家和地区特色。中国的电力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而且是好多个市场组成的,比如东北三省和广东省就完全不一样,区域复杂性比较强,到底是地区性监管还是全国性监管,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其三,电力公司商业模式会改变。市场化后,电力行业整体会从低风险、低回报转向高风险、高回报。其中,输配电领域相对稳定,但发电公司风险会提高,不过其相应收益也会增加,再加上如果放开售电侧,很多公司蜂拥至利润高的零售电业务,非常容易造成输配电行业投资不够,这也是2003年美加大停电的原因之一,因为投资意愿决定一切,谁也不愿意去投资不挣钱的行业,因此供电量上不去,停电事故自然容易发生。
当然,完全不灵活的价格变成市场推动的价格,让很多公司看到机会,不仅是华能、华电、大唐这些发电公司寻求零售电生意,就连外国企业也跃跃欲试,希望参与这一领域的业务。目前,外国企业在中国可以投建发电项目,包括光伏电站、风电场、燃气电站等,未来也极有可能参与到零售电业务。
因此,从大用户直购电过度到售电公司,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售电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管理经验;是否具备与智能电网相配合的技术;融资实力强不强、来源可不可靠;配套法律法规。
记者:您刚才前面提到日本也将进行电改,请问已经到哪个阶段了?同为亚洲国家,您认为日本的电改是否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岳启尧:今年4月1日,负责统筹日本全国电力融通的“电力广域运营推进机构”正式启动,而日本电改也才刚刚进入第一个阶段。
事实上,日本的电改速度是慢于中国的。日本从1998年才开始考虑电力市场改革,随后渐渐放开大用户的零售电业务,直至2012年才提出具体电改思路。不过,日本直到现在也没有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坦率地讲,日本的电改其实还没有真正展开。
日本电改推进速度慢与其体制存在直接关系。目前,日本共有10家电力公司,都是发电、输配电、零售电一体化的区域性公司。比如,东京电力公司管理东京地区,大阪电力公司管理大阪地区,东部电力公司负责名古屋地区等等。从1998年到现在,日本的电力公司实现跨省、跨县卖电的并不多,以东京电力公司为例,其非常想在大阪地区卖电,但很难实现。
其实日本诸多企业、机构都希望能够参与零售电业务。目前,日本已有400多家公司申请了零售电业务牌照,就连日本最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最大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欧力士(Orix)也已经开始通过第三方售电。但是,这些都无法影响到那些区域一体化电力公司的业务,因为这些公司区域垄断性太强、影响力又大,让他们自愿放弃手中的权利根本不可能,厂网分开更是别想,所以日本此次建立统筹全国电力融通的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预计,日本最早将从2016年开始实施厂网分开,东京电力公司有可能分出3家子公司,即东京电力发电公司、东京电力输配电公司和东京电力零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