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改革,可谓改革的深水区之一。2015年,电力体制的改革值得关注。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年降价金额为12.99亿元。另外,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商业用电价格高于居民用电价格,降低商业用电价格,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也能体现出公平。之所以不降低居民用电,是因为目前深圳居民用电的平均成本为每度0.87元,因为有各种补贴,所以居民用电的实际价格低于成本,为每度0.68元,因此,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经过这一轮改革,目前,中国现有五大发电集团,各地方也有多个大型发电企业,竞争还算激烈。但遗憾的是,电网的垄断,反过来使供电企业竞价上网、竞争供电大打折扣。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改革也将逐步进行。此次深圳的试点,可以看做新一轮电力系统改革的开始。此轮试点,就是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端,实行市场化,而一直通过行政垄断订制上网价格与销售价格吃差价的电网,则变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方式,来获取输配电收入。在这种方式下,政府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全方位直接监审电网的合理的成本与收益,然后,直接制定输配电价格,并提前公布监管周期内输配电价水平,引导合理投资,建立健全成本约束与激励机制。
通过这种方式,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高低与价格差就与电网没有关系了,电网企业真正靠收取输配电费的方式获得收入。当电网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电网的垄断性中就逐步会多出公益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就可以挤压电网的不正当的超额利润。
不过,这种机制仍有改善的空间。理论上,在这种机制下,低于准许成本时,节约成本可在企业与用户之间分享。电网的成本高于“准许成本”时,电网自行负担高出部分,也就是说,电网会出现亏损。那么,理论上,电网就会关注自身经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获得更多收入。不过,本质上来看,这种模式缺乏竞争,是依靠行政指令去推动企业效率,仍然是政府全面了解企业情况,指导企业发展。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这几乎是不可能。政府即使全面监审电网的成本,但这种监审注定是缺乏效率的,企业内部的成本,只有企业的经营者才能真正掌握。更何况,具有天然垄断性的电网,具备相当大的谈判能力。对电力改革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不难回忆起,在电力供应紧缺阶段,国家电网以“电荒”来抵制拆分。所以,在这种强大的谈判能力之下,电网企业逐步的输配电价格,必然会逐步逼近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差价。吃差价,可能会换个模式重现。
即便从理论上来讲,只有企业存在外部压力才能促使企业提高内部竞争力来应对,比如,降低成本,降低价格,维持竞争力。所以,从根本上看,中国电力改革,还是要走市场化的竞争之道。不过,技术化的改革是实质性改革的一个策略,从这个意义上看,此次深圳试点值得继续期待。(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