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重庆三峡水利(12.65, -0.41,-3.14%)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承贷主体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4]3121号),公司被批准为国家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承贷主体,公司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万州财企发[2015]14号),下达公司承担的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00万元。目前,该局已将上述4,000万元下拔到公司账户。 (公司投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情况详见2015年2月10日、3月7日、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中央预算内投资列入"资本公积"科目,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中央预算内投资列入"资本公积"科目,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