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64-2015,以下简称《准则》)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准则》是对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DL/T 1040-2007)的升级,标志着我国电网运行管理向法制化、制度化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2002年国务院5号文到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9号文,电力体制改革在10多年间不断走向深化。随着厂网的体制性分离和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调整,电力生产各环节中新的参与者不断出现,在以行政纽带为基础的旧管理格局被打破的情况下,为适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整个电力行业乃至全社会都迫切需要新的法规和标准,以规范各方关系、职责和行为。《准则》在此背景下,为支撑市场化改革、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应运而生。
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电力生产运行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准则》已成为电力基础性、综合性的重要技术标准,是指导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交易的纲领性标准。从2003年行标立项到2007年7月颁布实施,再到2015年5月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并发布,《准则》历经多年的实践检验和完善,它的颁布和实施是电力体制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必将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电力和谐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苦心磨砺 破茧成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电力系统这样一个复杂的强耦合的大系统而言,只有在全行业形成一种遵规守矩的意识和氛围,才能不断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从而为企业、为社会创造出更大的效益;同时,也只有在共同约束下,才能维持电网正常的运行秩序,探索在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分离情况下用市场机制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的方法和途径,促进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集中全行业专家编制《准则》的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集中《准则》编制的主力人员,编制并发布了《电网运行规则》,以国家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电网与发电企业之间的管理关系和要求,侧重于管理和责任。《准则》吸纳了《电网运行规则》的管理基础,又对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在2007年一经发布,即得到了全行业的共同认可和遵守。《准则》事实上起到了在管理上和技术上的双重规范作用,在维系电力系统各环节的和谐运作,保障电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准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前提,以《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为依据,凝聚了政府部门、电力规划设计、科研院所、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集体才智,既充分吸取了英国、印度、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其他国家在市场化环境下加强电网运行管理的精华,实现了与世界电力行业的接轨,又在继承和发扬我国电网运行和管理成熟经验的同时,融入了国内电力行业21世纪的最新科研成果,充分考虑了特高压交直流电网运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等因素对电网运行的新要求。同时,《准则》专注运行而不局限于运行,强化了从电力规划、设计到运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协调的原则,体现了科学性和整体性。
从2007年的行业标准到今天的国家标准,《准则》坚持电力系统运行客观规律和市场化运作互相协调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体现了电力系统创新发展的特点。准则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整体性获得了广泛认可,并荣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中国电力创新三等奖。在历经8年的实践检验和完善之后,今年《准则》上升为国家标准,体现了行业、政府乃至全社会对《准则》以往成绩的肯定,以及社会各界对《准则》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的期待。
绳趋尺步 全面规范
从物理本质看,电力系统各环节实际上是电力生产的各个工序,电力生产要有序进行,上下工序必须协调配合。《准则》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并网接入、电网运行的生产建设流程,通过规范相关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以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准则》共分6章31节和9个附录,适用于所有参与电网运行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客户,及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试验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
在电力系统规划、设计与建设方面,为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准则》明确了电网、发电企业所必须相互满足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通过明确前期规划、工程设计及建设阶段应遵循的工作程序、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使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工程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要求。
《准则》明确提出电力二次系统应统一规划、设计,并与一次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进行。将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规定及信息等级安全防护基本要求等纳入其中,并明确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及电力通信系统的设计及计算原则、系统构成等。《准则》明确提出继电保护应满足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功能独立性和反事故措施要求,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按照统一规划、设计、与电厂及电网输变电工程同步建设的原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要设备和通道应采用冗余配置,电力通信应满足对信息传输实时性和可靠性要求等。同时,为保障电力工程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造价合理性,《准则》还重点强调了规划、设计的评审验收程序。
在并网接入方面,《准则》明确了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在并网接入和电网运行中所必须满足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等。规范了并网程序,明确了并网方和电网企业相关的职责、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明确了设备应满足电网技术特性和运行特征,统一了各类发电厂(含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技术条件,并包含直流输电系统。
在电网运行方面,《准则》明确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再次明确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各级电网企业和电网使用者应严格遵守所在电网的调度管理规程,电力系统设备的运行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对于已经建立电力市场的电网,还应遵守相应的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其配套规定。
《准则》统一规范了电网运行各项工作,包括负荷预测、设备检修、发用电平衡、电网操作及频率、电压控制等,同时针对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增加了风电、光伏发电运行内容,明确了功率预测、发电计划制定调整及运行管理相关要求,指出风电场、光伏电站应配合电网调度机构保障电网安全,根据调度指令参与电网调峰和调频,并参与地区电网无功平衡及电压调整,具备在线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自动调节功能等。
《准则》除详细规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职责划分和技术要求外,还制定了9个附录,全部是电网与电网使用者之间需要相互提供的数据清单和程序要求,约占全部篇幅的三分之一,有效提高了可操作性。
遵规守矩 共保安全
没有落实,再好的文件也是一纸空文;没有落实,再理想的目标也不会实现。各发电单位、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共同遵守和实践,充分认识《准则》颁布的重要意义和将要发挥的巨大作用,认真做好《准则》的宣贯落实工作。
提高对《准则》重要性的认识和执行的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准则》颁布的目的和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要求。所有参与电网运行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客户,及其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试验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深入宣传《准则》的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促使各级管理人员依法决策、管理,确保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和执行到位。要自觉主动按照《准则》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将有关内容贯彻落实到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严格按照并网技术条件完成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按照《准则》要求开展电网运行各项工作。
主动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做好与准则的衔接。以《准则》为纲领性文件制(修)订相关行业、企业标准,以及调度规程、现场设备运行规程等。对照《准则》要求,检查现行各种管理办法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凡与《准则》规定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对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或交叉较多的工作程序,应编制必要的服务手册或工作指南,为电网使用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对各种并网调试项目、评价标准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相互交换的信息和资料,要按《准则》附录中所列项目,按期规范进行,并做好所收集资料的保密工作。
调度机构要依托《准则》加强并网规范化管理。《准则》在入网管理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入网审核程序和细致有效的技术条件,包括通用技术条件、电网互联技术条件、发电厂并网技术条件和主网直供客户并网技术条件等。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就可以把好入网关,建立起安全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调度机构要按照《准则》要求,严格做好入网审核及収资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完成并网程序,同时加强对并网电厂的技术管理,按照《准则》规定的程序、技术条件和管理要求,加强网厂协调和机网协调,处理网厂交界面上的安全工作,确保电厂和电网协调运行;依法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履行调度机构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方面的职责,保证调度系统指挥畅通。
各发电企业要依据《准则》加强和规范机组的并网及运行管理。新建机组应按照《准则》要求,及时向相应调控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网的一二次设备应满足并网各项技术要求,相关自动化、通信系统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产。按要求参与电网的调峰、调频、调压工作,加强升压站并网回路设备、机组励磁、调速系统、厂用公用系统及涉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严格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确保机网协调运行;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积极组织开展网厂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努力提高运行水平。
团结治网,协调发展,支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行走在世界前列。我国能源结构仍以煤为主,碳减排面临巨大挑战,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电网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道路创新,也是我国破解减排困局的战略选择,而发展特高压及清洁能源、建设智能电网是构建全球互联电网的关键,为此,网厂和谐发展,共同提高大电网的安全保障能力是发展的前提。我们应在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提高输送能力的同时,大力加快电网发展,保持发电、输电和用电之间的协调关系;加快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电网输送能力不足和东中西部电力资源与用电负荷不平衡问题,实现跨地区、跨流域水火互济和全国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同时,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提高电网运行效率,提高电网的综合保障功能。
《准则》的颁布实施,对维护电网正常运行秩序、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建立和谐网厂关系都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推动电力体制深化改革、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