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孤网县城的联网进程,加快延伸电网到乡、到村。西藏及青海藏区县城全部联网或建成可再生能源局域电网,农牧区电网基本全覆盖,建成到乡到村的完整区域农村电网。在光伏扶贫方面,《意见》提出,在光照条件良好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
《意见》还明确,要统筹出台扶贫优惠政策:一是出台优惠财政政策,解决人口较少、电量较小的偏远地区农村电网运行维护费用不足问题;二是研究建立针对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的特殊政策,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三是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让贫困人口分享水电资源开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