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振兴东北 新能源迎利好-国内市场要闻-市场新闻-变压器市场网
| 手机版       您好,欢迎来到变压器市场网!平台已覆盖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印度、南非、俄罗斯、加拿大等海外区域。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新闻 » 国内市场要闻 » 正文

发改委:振兴东北 新能源迎利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9  来源:中国电力网  浏览次数:2362
分享到:
核心提示:发改委:振兴东北 新能源迎利好
 发改委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 新能源迎利好消息

(中国电力网  叶子 北京报道) 日前,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刚刚作出调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担任小组组长,组内成员也大多由各部委领导组成。

    昨日(7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2012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深入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部署今后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重点工作。

    《通知》中,发改委表示,将全面展开老工业城市和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工作;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将加大支持力度,继续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继续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发布实施东北振兴“十二五”系统性融资规划。

    《通知》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电力方面,截至2012 年底,东北地区累计发电装机1.06 亿千瓦。辽宁红沿河核电站 1 号机组实现首次装料,二期工程和徐大堡核电站一期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中广核大连西中岛风电场建成投运;吉林省洮南风电供热示范项目运行良好;中央财政安排东北三省水利投资164.2亿元,同比增长68.5%。三湾等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通知》提出,将继续推进火电行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对工业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针对现阶段东北弃风情况,将着力研究解决东北风电并网及消纳问题;加大对分布式能源建设的研究支持力度。

    《通知》还提出,将结合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产业和科教优势,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发改委表示,将加强东北四省区合作,召开 2013 年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加大推进落实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已签署各项协议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内蒙古东部地区与东北三省的实质性合作,支持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
 
关键词: 振兴东北
 
[ 市场新闻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市场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