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已同意启动扎鲁特至山东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具体内容如下: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扎鲁特至山东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内蒙境内部分)的请示》(蒙东电发策[2014]716号)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为解决东北地区盈余电力外送问题,国家能源局已同意启动扎鲁特至山东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本工程投产后,将缓解东北地区窝电局面,促进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提高新能源发电利用小时。为此,我委原则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扎鲁特至山东青州特高压直流工程(内蒙古段)。
本工程起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换流站,止于山东省青州换流站,新建线路长度1233.8公里,途经内蒙古、河北、天津、山东等4省(区)。在内蒙古境内新建扎鲁特换流站,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内蒙古段工程新建直流线路长度约487.8公里,涉及通辽市所辖的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开鲁县和赤峰市所辖的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松山区、喀喇沁旗、宁城县。请你公司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该工程的前期工作,取得国土、环保等支持性文件,争取国家尽快核准,早日开工建设,确保2017年按期投产。
此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