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这样算来,加上此前的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以及两个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贵州和云南,加入输配电价改革的省级电网已达18个,涉及区域占到全国半壁江山。
自2015年1月1日,深圳作为全国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到发改委本次通知发布,一年多的时间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历过数次扩容,第一次增加了蒙西电网,第二次增加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随后贵州以综合试点身份加入。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不难看出,和之前的扩容相比,本次的最大不同是数量的大幅提升。新加入的12个省级电网中,山西省在今年初获批成为第三个综合试点,重庆和广东则在去年11月成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
从之前改革的推进情况来看,深圳试点率先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输配电价在2014年实际水平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降了1分钱。蒙西电网作为首个省级电网试点,首次提出逐步取消交叉补贴。此外,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四个试点均涉及电力外输问题,且涵盖了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多种发电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之所以可以将输配电价改革大面积铺开,主要是因为之前的试点推进较为顺利,积累了大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