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签署了《共同推进山西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同推进山西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目标、配套政策、资金落实以及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国家电网公司总会计师李汝革,山西省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出席签字仪式。
推进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和农村机井通电工作,是国家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快山西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截至目前,山西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域内共有1528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306.3万人口,共有3.6万眼需要新通电及改造的农田灌溉机井,其中需要新通电的机井450眼,需要改造供电设施的机井3.55万眼,涉及885.3万亩农田。根据协议,2016-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将投资约52亿元,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并实现经营区域内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
山西省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先落实建设条件,各市、县政府将变电站站址、配变台架和电力线路走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做好工程在拆迁、征地、赔偿等方面的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计划投运。同时,双方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进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井井通电”工程实施,促进山西省农村电网可持续发展,为山西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支持和用电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