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这距离中国电力主管部门上次发布电力五年发展规划,已隔15年。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电力工业“十五”规划》,由于种种原因“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并未统一发布电力发展规划。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在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环境、生态、资源等的硬约束不断加强,能源的供给和消费结构也进入深刻调整时期,电力工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和发布《规划》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高级研究员韩文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规划》的发布对电力市场的预期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万亿千瓦时左右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电力发展的一系列关键性指标: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万元-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到4.8%,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对此,韩水解释,经过有关电力企业以及专家的反复论证,对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万亿千瓦时左右达成共识,这个预期是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考虑到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这次电力规划中没有出一个数,而是用一个区间来预测。
“电力消费增速是一个预期性指标,《规划》的预期很乐观。”韩文科指出,但最终电力消费增速将由市场决定。
韩水指出,考虑到电力建设需要一段时间,例如煤电的建设期从规划到建设一般是三年左右,考虑到电力增长的不确定性,在规划中还留了2000亿千瓦时作为发展的备用(备用项目,不建设,随时可以启动)。这样通过多种措施来适应电力需求增长的不确定性。
《规划》提出,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39%,提高四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
为此,《规划》还提出了“十三五”清洁能源发展的一系列目标。
其中,全国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万千瓦;风电新增投产0.79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0.68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左右;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
弃风、弃光率力争控制在5%以内
在电力过剩的大背景下,《规划》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如何合理调节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之间的矛盾。
韩水强调,国家在电源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优先布局清洁能源,在电力电量平衡的时候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然后看这些电源能否满足电力需求,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进行补充。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指出,煤电潜在的过剩风险逐步显现。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火电利用小时从2013年的5021小时到2015年降到4329小时,降低幅度很大,今年预期在4000小时左右,“十三五”后面几年预计这个小时数会进一步降低。
黄学农强调,目前各个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潜在过剩风险很大。假如不控制到2020年就会达到12.5亿千瓦以上,《规划》明确提出要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的目标。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规划》强调,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即力争控制在5%以内。
韩水指出,在风电和光伏的布局上“十三五”要进行优化,一些弃风弃电的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的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促进光伏的就近消纳。
《规划》提出,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存量优先。
同时,国家将增加电网系统灵活性,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其中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1700万千瓦,达到4000千瓦左右,单循环调峰气电新增规模50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1.33千瓦和8600万千瓦左右。
此外,国家还提出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构,丰富交易品种。
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部启动现货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