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电网企业将按照输送电量来收费,收费种类分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两种。前者不满1千伏收取0.4674元/千瓦时,1-10千伏收取0.4505元/千瓦时,35千伏收取0.4263元/千瓦时,110千伏收取0.3795元/千瓦时,220千伏收取0.3395元/千瓦时。相比之下,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格较低,220千伏收费0.1493元/千瓦时。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没有实行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电网曾经依靠低价买电、高价卖电的方式来获取高额的购销差价,从具体实行上来说,有部分地区的电网企业会以无法运输为由,迫使当地供电企业降低售电价格,再以运输成本高、损耗较大为由,误导相关价格部门制定相对较高的企业用电价格,以赚取差价。
韩晓平表示,如果不能对这种自然垄断的输配电网进行监管,电力的供需双方就无法直接对话,因此,“管住中间”也成为了电力体制改革中最为关键的部分,而北京此举正标志着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
他分析称,在北京转变电网企业盈利模式,将此前的“吃差价”变为只收过网费之后,从电网企业的角度来说,以往因垄断而形成的“糊涂账”都会逐渐明晰起来,从供电双方的角度来说,如果供电企业发现了下游用电量大且稳定的用户,可以针对性地进行直供,而用户则能直接和供电企业对接,可能拿到更加低廉的优惠电价,从而减少企业成本。
据国家发改委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由于电价改革,2016年全年,我国企业电费支出减少了1000多亿元。具体来说,去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文批复了安徽等五省电网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核减与输配电业务不相关资产、不合理成本的比例达到16.3%,全部用于下调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相应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2016年9月,我国又启动了包括北京在内的14个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提前一年基本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
不过韩晓平也指出,鉴于此前电网企业“两头垄断”的情况,在给输配电定价之后,相关部门也应该做好监管工作,避免企业出现不按规定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