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规范电网规划建设的管理,保障电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南宁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标志着南宁市电网建设模式的转变,即实现由原来的企业主导模式向“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模式转变,将电网规划、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职责范畴。
在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南宁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尹平对《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共分五章、四十三条,明确南宁市范围内加快电网建设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原则。突出全面构建南宁市“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建设模式。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南宁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统领全市电网规划建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相应成立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电网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
《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突出了电网规划由政府主导规划编制、电网规划须纳入城市两规、电网规划刚性执行原则和电网专项规划修编要求等四个特点。同时,明确了电网建设“同步开展”新要求、统筹推进电网建设项目进入新常态、建立电力设施用地新机制、电力设施征地拆迁新措施等四个要点,以及加快电网建设组织保障措施。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电网建设共完成投资82.23亿元,新增变电站37座,变电容量286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596公里。南宁电网的建设发展持续向好,城乡电网覆盖面、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计划投入资金73亿元用于电网建设,城市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控制在1小时/户以内,全面解决农村用电瓶颈问题,实现所有贫困户通电,努力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为南宁市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电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