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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电气IPO: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抵押多处自有房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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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明珠电气IPO: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抵押多处自有房产
 和讯网消息 近日,明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气”)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亿股,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

  明珠电气,广州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其主营业务是研发、设计、生产、经营35kV及以下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220kV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其官网显示,公司主导产品包括风力发电用箱式变压器、非晶合金电力变压器、光伏发电用变压器、核电站用1E级干式变压器、220kV电力变压器等等。

  公开资料显示,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收6.28亿元、7.80亿元、7.9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0.34亿元、0.46亿元、0.49亿元。

  招股书显示,明珠电气无控股股东,公司共同控制人包括:张少松、梁志敏、谢天舒、李清玲、蔡定国、鲁刚、廖志斌,以上7人合计控制公司18.82%股份。张少松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梁志敏担任董事、谢天舒担任董事兼总经理、李清玲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蔡定国担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鲁刚担任副总经理、廖志斌担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此次IPO募集资金近半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招股书显示,明珠电气本次IPO拟募集资金约2.30亿元,其中1亿元计划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占比43.48%,其余将投向箱式变电站及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扩建、信息化改造、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明珠电气IPO: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抵押多处自有房产

  明珠电气产品相对集中于新能源发电领域。报告期,公司风电、光伏、核电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是61.92%、76.72%、69.12%。明珠电气表示,新能源产业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明珠电气此前通过抵押房产向银行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和资金流转。招股书中披露,截至2016年底,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2.5亿元,期限为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由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共18项房产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的张少松、梁志敏、谢天舒为本次贷款提供最高为3.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该公司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9252.42万元、64379.3万元和71133.33万元,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53%、82.52%和89.04%;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936.99万元、60446.4万元和66131.95万元,占各年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54%、43.63%和50.72%。

 

明珠电气IPO:存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抵押多处自有房产

  明珠电气在招股书中坦陈: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发电集团,付款周期较长,合同金额相对较大,加之质量保证金制度,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大。

     “虽然上述客户的企业信誉和资金实力良好,但仍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如不能及时收回,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现金流甚至造成损失。”明珠电气在招股书表示。

 
关键词: 明珠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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