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西电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183号),中国西电集团已完成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9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有关变更事宜如下:
一、中国西电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企业名称由“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三、企业注册资本由“216,49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00,000万元人民币”。
四、改制及更名后,原中国西电集团全部债权债务以及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出资人、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