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6月25日在其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西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为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节能违法问题被处罚。所使用的两台淘汰的变压器将被没收。
公示显示,根据日常监察工作安排,北京市发改委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对西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察。经查实,西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节能违法问题,所使用的SCB8-1600/10型(编号971926、971671)等共计2台变压器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规定,北京市发改委作出如下决定:没收SCB8-1600/10型(编号971926、971671)等共计2台变压器。
公示提到,经复查,西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经停止使用上述设备。依法没收的设备在市发改委运走之前,西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义务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