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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9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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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苏省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陷入谷底。作为光伏产业大省,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江苏省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尽可能更大限度地化解该省光伏产品供大于求矛盾,更加有效地帮助企业应对欧美“双反”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该省参照新一轮子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确定的补贴标准,将今年全省光伏发电总量规模在原定省补200MW基础上再扩大400MW,新增规模由省和地方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
    另一方面,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加大光伏发电电价附加补助力度,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分别比国家高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省级财政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给予补助。
    为帮助光伏企业渡过“寒冬”、促进内需增长,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央加快推进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江苏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争取7个太阳能光伏项目获得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7370万元,装机容量约18兆瓦,加快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组织申报三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共获批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647067千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5.59亿元,入选项目个数、装机容量及补助资金总量均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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