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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获准开工可能性依然不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1432
 尽管今年两会期间内陆核电重启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但17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指明的方向是:未来五年内陆核电获准开工的可能性依然不大。

 “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获准开工可能性依然不大

十三五规划“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章节提及“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具体到能源发展重大工程,规划提出:建成三门、海阳AP1000项目。建设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新的核电项目,加快建设田湾核电三期工程。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论证并推动大型商用后处理厂建设。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加强核燃料保障体系建设。

可见,沿海依然是“十三五”的开发重点,内陆项目的方向在于“开展前期工作”。而在十二五规划中,与核电相关的阐述包括“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区发展核电”。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对此的表态,可以说与十三五规划基本一致。

努尔˙白克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对于内陆核电有一些争论,我们还在继续论证,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安全绝对保证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国务院提出重启的建议,但我要澄清的是,目前并没有时间表这一说法。”他同时说,目前沿海核电厂址足以保证“十三五”期间核电发展目标的实现。

而此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关于“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的表述,同样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内陆核电立即重启的可能性。习近平曾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另一个信号是,在去年12月29日北京召开的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努尔•白克力在布置来年能源工作时指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稳妥推进一批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开工建设CAP1400示范工程,推动“华龙一号”技术进一步融合。并未言及“内陆核电”。

这一系列信号意味着,内陆核电的春天仍未到来,“十三五”期间获准开工可能性依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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