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下称《决定》)显示,由甘肃电力变压器厂供货的交流变压器存在质量问题,被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会议,对甘肃电力变压器厂不良行为处理如下:
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会议,对甘肃电力变压器厂不良行为处理如下:
由甘肃电力变压器厂供货的检修公司330kV兴仁变3号所用变,型号SZ10-630/35,投运日期:2014年1月15日。2015年12月18日,安排试验人员对3号所用变进行油样色谱分析及例诊断性试验。试验结果为:油色谱异常,判断内部发生电弧放电。厂家答复由于资金困难无法完成所用变的返厂修理。问题严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暂停甘肃电力变压器厂中标资格2个月。自2016年3月25日起。
上述供应商在其被处理的时间结束后,需向问题所属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项目单位组织验收合格;经甘肃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质量监督部确认审查;由甘肃省电力公司物资部审核后,方可解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