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2015年6月至12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10kV及以上在建电网工程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工作,重点针对电网企业以及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是否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开展监管工作。同时,重点针对在建电网工程市场向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公平开放的情况开展了调查分析。
《报告》分为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场开放度调查情况及监管意见四个部分,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于在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电网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违反许可管理制度的九类主要问题集中进行重点披露,并在《报告》附表中对相关问题企业予以曝光;(二)针对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市场公平开放程度整体情况,在专项监管报告中单独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将全国29个省(区、市)电网企业关联施工单位中标统计情况以附表形式予以披露,以进一步突出此项监管工作内容的重要性;从总体情况来看,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24个省(区、市)在建电网工程项目,电网企业所属或与其具有关联性的承装(修、试)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92.4%;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5个省(区)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67.7%;内蒙古电力公司负责经营的内蒙古(西部)地区,在建电网工程项目关联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39%。电网企业系统外的承装(修、试)企业整体中标率相对较低,而其中绝大部分参与投标的系统外民营承装(修、试)企业很难在工程发包环节中标;(三)针对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电网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在电网施工活动中将各项许可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问题企业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闭环措施;对于无证及伪造许可证施工企业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