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试点电网公司2013—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输配电成本开展审核。
《通知》明确,此次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交叉监审方式,由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机构牵头,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机构等参加,组成13个监审工作组,对试点电网公司输配电成本进行实地审核。
《通知》要求,监审工作组5月中旬启动实地审核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要组织相关省网公司和华北电网公司,按照成本监审要求,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做好各项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