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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改提速 发改委要求地方试点恪守市场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2621
 5月2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获批。至此,南方电网下辖区域除海南外,全面实施电改。

同时,《非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等多个文件进入内部征求意见环节,多个全国性以及区域电力交易中心接连成立。这些行动表明,延宕10多年后,新一轮电改的推进速度在加快。

发改委、能源局在《复函》中要求广西,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并做好与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复函》提出了广西电力改革试点要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节能减排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此前,许多地方将降电价作为电改的目的,这是有问题的。”申万宏源电新行业的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电改的最终结果是电价下降,但这不是目的,目的在于理清电价机制、交易机制等。这一点,在《广西方案》中得到了明确体现。

目前,广西境内存在多张电网并存等情况。《广西方案》提出,将充分体现广西多张电网并存的实际,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以自治区境内各家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分别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输配电价核定前的过渡期,试点建立过渡期电价随购电成本联动调整机制。逐步减少电网之间趸售电量。

该方案还提出,将逐年加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2016 年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当年全区用电量的20%,2017年以后根据市场发育程度,逐步放开全部工商业用电计划。

与其他已公布电改试点方案的省份一样,《广西方案》也提出要组建相对独立的、开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近期,交易中心由主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地方电网、发电企业、部分电力用户、第三方机构参股,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监管。

然而,此轮电改标杆之一的山西电力交易中心近日被曝光未能成为相对独立的交易中心,这引起了行业人士的疑虑。一位权威专家说,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是此轮电改的最大亮点,但山西做法让人失望。

在电改地区扩容的同时,一些围绕电力市场建设的改革配套细则正加紧推出。记者获悉,《非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等文件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环节,《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一系列配套细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其中,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被认为是市场化改革能否成功的“最后一公里”。

一位熟悉电改进程的专家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建设现货市场一定要有与之相配的行业组织结构,以及培育中立的电网和调度交易、供需主体。要达成“最后一公里”,前面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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