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摘牌已有一个半月,但森东电力退市带给业界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退。12月1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对森东电力主办券商西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称西部证券所做的尽职调查结论未能真实反映森东电力股权情况和独立性存在的问题,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这份由吉林省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称,西部证券未能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中披露森东电力股权的真实情况,也没有有效揭示森东电力与控股股东资金混同甚至涉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问题,从而导致西部证券参与签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吉林省证监局决定对西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12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决定》首次披露,在西部证券对森东电力进行尽职调查的2014年9月到2015年5月期间,森东电力曾以3元/股的价格,向49名公司员工发行(转让)原始股,共计213.09万元;此外,森东电力还向部分社会人员发行(转让)原始股。但公司未就这部分原始股股东持股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未向购买股份人员返还股份认购款,存在股权纠纷情形,导致其股权不清晰。此外森东电力大额资金存储于控股股东邱丽新个人银行卡内,与其控股股东资产混同,资产不独立的问题未能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
资料显示,森东电力作为新三板退市新规发布后首批强制摘牌的企业 ,刚刚于11月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正式被强制摘牌,而摘牌的直接原因是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半年报。值得关注的是,森东电力在挂牌期间尽管没有进行过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但曾进行过一次定增,而交易对象正是主办券商西部证券。这次定增发生在2015年11月,西部证券以675万元认购公司150万股,以作为做市库存股。据悉至森东电力摘牌时,西部证券尚未找到资金退出途径。
某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告诉上证报记者,随着新三板市场发展的主基调由“增量”转向“保质”,一批本身存在瑕疵的项目将加速被淘汰出局,而中介机构也在保荐项目时更加注重合规性,避免“踩雷”。而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诸海滨则表示,2017年新三板退市企业的数量将“数以百计”,并将对券商的后续督导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