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中市率先在镇江低碳城市建设领域先行先试,创新践行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目前已成为全国4个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之一,其他3个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分别为安徽金寨、甘肃敦煌市、西藏日喀则市。
去年底,国家能源局复函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时要求,扬中应充分发挥本地新能源资源和产业优势,将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电力体制改革等相结合,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各类新能源的综合利用,着重加强能源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中的地位,统筹规划电热冷气等能源需求,协调能源供给与消费平衡,至2020年,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于领先地位,实现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33%、在居民用电和服务业用电方面占100%、年替代化石能源3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至2030年,力争实现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100%,全市实现“去煤化”。
此次签约,标志着扬中能源变革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根据协议,镇江供电公司与扬中市人民政府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推进能源供应侧清洁发展、能源消费侧电能替代,提升扬中地区电能服务品质,早日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目标。
根据协议,扬中市人民政府将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项目发展,全力推进地方电网建设重点项目,将扬中“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优化电网项目相关审批程序。镇江供电公司将加快规划建设扬中电网220千伏跨江第三通道,电力输送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8亿元用于电网改造,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30万千伏安;大力推广电锅炉、港口岸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对分布式能源接入的适应性,全面提高电能质量,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电网,为扬中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清洁的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