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青岛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去年,青岛市价格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青岛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明确了青岛市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青岛市被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联系示范点城市。
2016年青岛市物价工作“降成本”取得明显成效,青岛市电价实现了与省内16个城市“同网同价”,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9亿元。2016年,青岛市贯彻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年减轻执行大工业电价的企业用电负担1200万元。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价政策,年减轻企业用气负担5.6亿元。青岛市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由2008年的143项减少到57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到35项;落实上级和青岛市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以及在进出口环节通过海关查验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政策,年减轻企业负担8.83亿元。
2016年,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上涨2.5%,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贯彻落实《山东省定价目录》,放开了131项医疗服务价格、30余项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接省下放的7项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定价项目减少到10种(类)37项,约减少60%。进一步完善了青岛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周期由季调整至月,2016年先后6次启动联动机制,已发放补贴4526万元、惠及88.2万人次。2017年,青岛市物价的总基调是“坚持稳中求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
去年青岛市对餐饮、购物、旅游、交通、娱乐和住宿等价格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检查两千余家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单位200余家,依法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并多次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经营者价格失信信息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价格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先后开展了药品价格、涉企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实施行政处罚24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