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罗飞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与汇杰兴邦发生过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7705.41 元。南源电力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且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此外,2015年至2016年,罗飞通过汇杰兴邦累计占用南源电力资金1026.78万元,也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公告称,罗飞作为南源电力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作为汇杰兴邦的实控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罗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南源电力尚未披露2016年度报告,根据2016半年报显示,公司原职工监事黄会以其名义持有汇杰兴邦0.17%的股份,违反了全体股东、高管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违反该承诺事项。2015年年报显示,汇杰兴邦是南源电力第二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