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交易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探索区域电力交易机制和区域市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交易规则立足于当然跨省跨区交易以政府计划为主的现实基础,又为探索市场机制明确了方向。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牟敦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对于南方电网的市场化建设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助于从总体上降低电价,而且跨省的发电安排,更有利于总体的效率提高,实现多方共盈。
据悉,一家广东发电企业将自己7月份的发电合同委托给了云南一家电企“加工”,出清电量2400万千瓦时,代发电价为0.358元/千瓦时。通过这次交易,广东这家电企保留了9.25分/千瓦时的收益,而饱受“弃水”困扰的云南水电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上网电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要科学辩证地看待“西电东送”现象。目前,跨省交易发电量较低,对行业的影响较小,但这一现象是一个好的起步,建议从全社会角度加大跨省交易量,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企业的自由交易,减小政府的参与度。
那么,“西电东送”还存在哪些问题?华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电东送”中目前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水电供给端和需求端没有做到合理匹配,在“西电东送”过程中由于省际协调的难度加大,导致西部省份水电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无法有效调剂到电量需求较大的省份。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形成跨省份区域性或者全国性的电力资源配置市场。
“《交易规则》的试行就是在区域间形成有效的电力资源供给的市场机制,虽然目前无论是交易量还是交易价格仍表现不佳,但随着跨区跨省交易市场逐渐成熟,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依靠市场手段调剂电力余缺,可以有效改变原来不同区域电力供给紧张与“弃水”现象同时存在的难题。”徐阳表示。
袁家海表示,预计很快会有更多的月度集中竞价,富余电能增量挂牌交易等案例出现,进一步促进跨区中长期市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未来,还应该尽快推行跨区辅助服务交易等,进一步促进跨区现货交易机制的探索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