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所谓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此次公布的示范项目一共有55个,国家能源局要求首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8月底前开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
对此,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高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此次申请能源互联网的项目共有300多个,获批55个,都是一半国企和民企,这体现了构建能源互联网生态的开放性。
高峰介绍,申请项目的投资额大约3000亿元,获批项目的投资额近800亿元,这充分体现了能源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预测,“十三五”期间,能源互联网行业发展预计将维持18.5%的增长率,将成为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之一。
电动汽车相关项目受关注
首批公布的示范项目种类繁多。
具体来说,城市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项目12个,园区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项目12个,其它及跨地区多能协同示范项目5个,基于电动汽车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6个,基于灵活性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2个,基于绿色能源灵活交易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3个,基于行业融合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4个,能源大数据与第三方服务示范项目8个,智能化能源基础设施示范项目3个。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基于电动汽车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例如,万帮充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电动汽车能源互联网及运营模式创新(常州地区)项目。
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董事长邵丹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道:“我们基于P2G和B2G紧急互动的电网频率稳定协调控制系统,可以实现电网功率快速平衡,减小直流故障对电网的冲击,在辅助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可以提高远距离消纳新能源的能力。”
邵丹薇说,星星充电智能运营平台中的能源传输系统、能源交易系统、能源控制系统等领域都实现了能源互联功能和产业互联能力。例如,能源控制系统中对充电设备普遍的待机电损问题和配电成本问题,都通过智能化方案实现了50%的成本降低,几年内将为国家节约百亿以上的投资。
此外,这次获批的基于新能源汽车的能源互联网项目还包括2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分时租赁公司,以及3个智慧公共交通项目。
金沙江联合资本董事总经理周奇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分时租赁源于汽车共享概念,是租赁商以小时为单位,向消费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方式。目前,国内开展该业务的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是共享用车中最值得关注的商业模式。
周奇分析,随着车辆技术、配套设施、商业模式越来越成熟,新能源分时租赁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将持续提高,用户体验逐渐提升,未来可实现任意点取还车的A2X模式,即无需特定点,用户可以在任意点取换车。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互联网汽车分时租赁市场规模达4.3亿元。预计到2020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达92.8亿元。
项目优先执行优惠政策
对上述获批项目,国家能源局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在时间上,首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8月底前开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对于未能按时开工或建成的项目,应及时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对无故延期或不申报延期的予以取消。
对此,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予以配合。优化和简化项目核准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协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国家能源局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分布式能源、电网、气网、热力管网企业做好示范项目配套工程建设规划,适时开展配套工程建设。研究制定示范项目并网运行方案,实现“公平、开放、无歧视”接入,实施公平调度。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国际部主任柴麒敏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现在煤、电、气和热的管理都是隔离的,能源互联网的试点示范现在需要突破地方能源管理体制的条条框框和既得利益的藩篱,重塑利益格局。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应将示范项目同步纳入电力、油气等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中,优先执行国家有关能源灵活价格政策、激励政策和改革措施。示范项目优先使用国家能源规划所确定的各省(区、市)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额、碳交易配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等指标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