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非晶态合金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和其他新兴产业一样,在快速发展同时,面临许多新机遇,同时也遇到众多诸如知识产权保护、工艺提升等棘手问题。实践证明,产学研合作是一个产业持续发展最为有效途径之一。
近期,《科学导报》一篇题为《美日德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启示》文章,通过选编,希望能给予非晶态合金产学研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非晶中国
美国、日本、德国均是当今世界科技发达国家,美国国民生产总值长期居世界第一位,日本、德国分别居第三、第四位。美、日、德3国 产学研合作指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共同的研发团队,形成各方共同投入(经费、仪器、设备)、优势互补、共同研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技术创新合作。
美国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开展产学研合作实践较早的国家。美国产学研合作的实践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科技工业园区模式、合作研究中心模式、科研承包与合作培养人才模式。
科技工业园区模式
科技工业园区模式是以研究型大学为核心,以大学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基础,联合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学校周围创办科技企业、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逐渐发展成的科技工业园区。最成功的范例是20世纪50年代以斯坦福大学为中心创办的科技工业园——硅谷。经过60多年的发展壮大,今日的硅谷已经成为美国西海岸上一颗耀眼的、举世瞩目的科技明珠。
合作研究中心模式
合作研究中心模式是由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的研究中心。中心一般建在有条件的大学或科研院所,由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研发团队,由企业提供资金,大学和科研院所提供实验设备和研究资料。企业对研究成果有优先使用权,由此申请专利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三方共有,专利许可和转让收益由三方共享。合作研究中心还帮助大学和科研院所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尽快实现转化开发,为企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科研承包与合作培养人才模式
科研承包与合作培养人才模式是以企业需求为主,企业将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项目承包给与之合作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方式。企业不派人参加,只提供研发资金,由大学和研究机构完成项目研发,研发成果归企业所有,由企业研发新产品,进行市场转化。但成果的专利权则归大学和科研机构所有。在大学和科研机构承担企业承包给的技术研发项目的基础上,企业为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师、学生提供实践、实习基地,并承担人才培养的一定责任,成立专门机构管理人才的培养过程。这种合作方式内容广泛,能使合作各方优势互补,也便于实际运作。
日本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
日本政府将20世纪50年代确定的“技术立国”战略修改为“技术创新立国”新战略,借鉴美国的做法和经验,实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成为其重要举措。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基本形成了具有日本特点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委托研究模式
委托研究模式指企业将自己的研究开发项目全部委托给与企业合作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企业不派人员参加,只提供研发资金,由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组成研发团队,利用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研究资料等完成项目研发的方式。项目内容一般是企业发展急需的技术,研发成果首先用于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成果形成的专利权归合作方共有,专利许可或转让获得的收益由三方共享。
共同研究模式
共同研究模式是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以企业的发展需求确定共同研究的课题,或者将符合企业要求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开发的模式。这种模式又分为普通型、分担型两种类别:普通型指研发团队集中在大学或研究院所共同完成研发任务;分担型指合作各方研发人员分别在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利用各自的研究设备完成分担的项目研发任务,最后集中汇总。共同研究的费用主要由企业承担,参加研发团队的人员费用由合作方各自负担,研发成果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科学城和高新技术园模式
科学城和高新技术园模式指日本学习、效仿美国硅谷的做法和经验,不惜投入巨资在全国兴建筑波大学科学城、关西科学城、横滨高新技术园、九州高新技术园等产学研合作基地。其中以筑波大学为中心的科学城,占地约2700 hm2,聚集了日本49家国家试验研究机构和著名大学、250家民间研究团体,全日本约1/4的研究人员在这里工作。
德国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
德国的基础研究一直居世界领先水平,应用研究硕果累累,研发实力雄厚。德国强化在政府主导下的产学研合作,注重发挥企业在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将政府过去单向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政策,调整为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创新的政策。
以企业为核心的研发项目合作模式
这是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的客观条件确定技术研发项目,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的方式。研发团队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利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设备、研究资料,共同对项目进行研究,对成果进行商业化开发,并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合作研发的经费由企业提供,研发成果所获收益由合作各方共享。
联合体型的合作模式
这是在政府的支持下由数十个研究所为主体,一些知名企业参与构成的联合体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如弗朗霍夫协会就是由设在各个大学的60个研究所为主体、众多知名企业参与的大型科技研发联合组织,是集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科技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产学研合作中心,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产品质量和安全评估、新技术的引进与转让服务等。与弗朗霍夫协会类似的联合体还有赫尔姆霍茨协会、莱布尼茨学会、马普学会等。
技术转移中心模式
这是由政府建立的主要为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合作服务的机构。德国技术转移中心设在首都柏林,16个分中心设在各州政府所在地。中心的职责是将全国所有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各类科技成果信息与企业的需求信息全部纳入中心的技术信息网络,形成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使广大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寻找自己需要的技术成果与合作伙伴,由此与成果提供者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完成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开发。并以此为基础,使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技术转移中心功能类似的机构还有半官方性质的史太白技术转让中心等。
另外,德国还有一些由大学或者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办的小型科技园,也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