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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4130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加上此前公布的第一、第二批试点,目前共292个项目成为增量配电试点。据悉,这是新电改加速落地迎来第二轮爆发期的一个缩影。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十来个等重磅文件密集发布,涉及输电价格、增量配电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方面。

我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

根据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今年要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持续完善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加快推进配售电改革,完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加强售电侧市场规范与引导,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推动新疆、内蒙古等地区能源综合改革。

与此同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配套政策也进一步完善。作为新一轮电改的亮点之一,2016年、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陆续公布了两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调研发现影响部分试点项目推进速度和部分建成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原因之一,是配电区域划分工作相对滞后、划分意见获取难度较大。

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3月13日制定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办法。其中明确界定了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并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域性和一致性。之后在3月底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电网未开工项目和存量资产均可纳入增量配网试点,增量范围进一步扩大。分析人士认为,这一系列政策不仅扩大了增量配网的市场空间,也扫清了部分配售电改革道路上的障碍,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的实施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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