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电新疆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万千瓦工程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能源[2013]1928号)。
据悉,该工程是国家能源局和新疆自治区发改委首批部署的“疆电外送”三个电源点之一,符合国家发改委对“疆电外送”煤电基地建设提出的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高度节水、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的国家能源产业政策。该项目位于哈密南湖乡南部戈壁滩,距哈密市98公里,本期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按照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建设模式建设,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哈密地区低热值煤炭资源转化,带动新疆地区经济发展。另据了解,该项目配套60万千瓦风电项目也已于8月初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现在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