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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3542
        5月25日,从浙江省衢州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1日起,衢州市电力用户(自然人)拖欠电费6个月及以上,经催缴仍不缴纳的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用户,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为5年。

  据悉,《衢州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与衢州市发改委、衢州市信用办、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是浙江省首个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办法》对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进行分类与评定,分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和失信电力用户。其中失信电力用户(包括自然人和社会法人)的失信级别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3个等级。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同步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信息、实名制信息、失信行为信息、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信息等为内容的电力用户信用档案并开展规范化管理。对于诚信电力用户,享受用电业务优先受理、免费用电诊断分析、安全用电检查等7项优先优惠待遇;对于失信电力用户,法人或自然人出行、信贷、就业、企业优惠政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高消费行为、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综合评价等方面将受到影响。用电信用信息将作为项目审批、招投标资质、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等重要依据。《办法》同时也规定,对于电力用户因非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源头防范欠缴电费、窃电、违约用电、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无正当理由阻挠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扰乱供电企业秩序等行为的发生。在倡导电力用户保持良好用电秩序和交费习惯的同时,保障了电网的健康发展。”衢州公司相关负责人周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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