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建立政府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协同推进核电标准化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标准技术路线统一、结构完善的核电标准体系,全面支撑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及核电“走出去”。
意见提出,到2019年,实现核电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体系框架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技术内容逐步统一,标准自主化水平和协调性显著提高,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
到2022年,标准应用明显加强。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意见强调,加强自主创新,制定我国自主统一的核岛机械设备标准;推动建立以通用标准为主、专用标准为辅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动态管理机制,梳理分析现有核电标准质量和适用性,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深化国际合作,强化信息平台和人才建设,开展配套研究,提升标准自主创新水平。
建立核电标准化领导协调机制,在政策引导、资源保障、协同推进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核电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工作开展。